知识产权管理规定

新一代纺织设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  

为落实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(2006-2020)》和《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》,推动新一代纺织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工作的开展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,特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由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提出,经联盟发起单位讨论通过。

本规定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科研成果(如技术方案、设计图纸、试验数据、阶段成果、鉴定文献等)、专利权、商标、 著作权(版权)以及商业秘密;

联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,凡涉及知识产权德事项,参与各方必须签署知识产权协议书,对各方的权益予以明确的界定;

执行过程中关于知识产权协议书中相关条款的修改,由联盟成员协议单位协商并报理事会备案;

发生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时,由理事会协调处理;

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,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,参加项目的各成员单位须对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,做出承诺;

联盟成员各方承担保护联盟知识产权及技术保密的义务,并签订技术保密协议。

如联盟成员间发生知识产权纠纷,联盟秘书处将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协调;对于违反国家法规、对相关联盟成员的利益构成损害的成员,联盟理事会将有权对其予以处罚直至除名。

本规定自联盟成立之日起实行。